辣椒油,积极!

2019年夏天,徐某承包了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某学院1号餐厅一楼5号摊位,开设了“九聚香茅菜”。

徐某某以每公斤100元的价格从陕西省南郑县东街农贸市场一家调味品批发零售店购买罂粟籽2公斤,将其磨成粉末,与其他调味料混合加工而成。放入辣椒油中。 制作冒菜过程中添加。

2019年9月,职教园区某学院开学,徐某某经营的“九聚香茅菜”摊位开始营业。 2019年9月18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院学生餐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食品进行快速检测。 经检查,徐某经营的冒菜摊位的辣椒油快速检测结果显示罂粟壳(粉)呈阳性。 经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检验,送检的辣椒油中含有诺可定、罂粟碱。

2019年11月,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徐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移送兰州新区公安分局审查。

2020年10月,兰州新区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2021年1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许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认为,徐某某在茂菜辣椒油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构成刑事犯罪的同时,也对众多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和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辣椒油,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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