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浆加盟电话(永和豆浆加盟联系方式)

本报讯 创业投资连锁豆浆店,在与经营“和满居永和”品牌的合肥某餐饮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并完全按其要求装潢布置店面后,却接到一封来自“永和豆浆”品牌所有者的律师函。原来,新店内有意忽略了“和满居”标识,而是处处打着“永和”的招牌。被绕昏头的加盟者方才醒悟,此“永和”非彼“永和”,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连锁经营协议书》解除;被告退还原告加盟费等共计9万元。

2016年年底,看好餐饮市场发展的王女士与某餐饮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加盟其创设的和满居永和豆浆项目,并为此支付了包括品牌使用费等在内共计9万元。根据双方约定,王女士的店面必须按照餐饮公司的标准和规定经营,店内餐具等产品采购事宜也一应由公司统一调配。

一年后,新店装修完毕开门营业。可没过多久,王女士就接到律师函,大致内容为:“永和豆浆”商标系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王女士经营的永和豆浆餐厅未经许可,在多处单独或突出使用“永和豆浆”字样标识,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王女士立即停止使用并与律师联系商谈赔偿事宜。她这才想起,之前也曾收到案涉餐饮公司的信息,“说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商标侵权风险,要求我们这些加盟商自查店面,对涉及永和豆浆四个字进行整改。”

而在王女士的店里可以看到,尽管招牌为“和满居永和豆浆”,但在“永和”两字的右上角标注有R标志(为永和豆浆图形商标),且店铺内相应的提示、餐具、包装袋、员工服装等均突出使用“永和豆浆”四个字,“和满居”商标或标识的标注较小。另查明,案涉餐饮公司于2014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和满居永和”文字商标,次年获得授权使用。

本案争议焦点的实质在于,知识产权风险是否足以构成违约并可据此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协议,约定原告加盟被告创设的和满居永和豆浆项目,该行为属于特许经营活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按照被告的标准进行了加盟店的装修及产品的采购等。从装修及产品外观来看,多处突出使用了“永和豆浆”字样,原告也收到了相关权利人公司所发出的律师函,从商业经营角度来说,原告按照被告标准装修的店铺、从被告处所采购的带有突出使用“永和豆浆”的餐具等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商业风险,虽然被告之后通知原告进行相应标识的改造等,但这与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和原告的初衷已经有所违背,并不能达到原告签订合同时所正常期望的合同目的,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因此本案原告可以据此解除合同。

(万玉明 艾家静)

■连线法官■

在特许人自身不规范使用其商标,甚而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刻意引导被特许人以不规范使用商标之方式使用相关商业标识,由此将导致市场混淆,其主观故意较为明显,在此情况下,由于其提供的知识产权存在权利瑕疵使得被特许人的经营面临重大知识产权风险,应当赋予被特许人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

但是,承办法官也提醒:在特许经营合同关系中,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风险都赋予被特许人以合同解除权。是否解除合同,应综合考虑被特许人和特许人的主观状态、知识产权风险是否切实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大小以及该风险对于被特许人履约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永和豆浆商标诉讼已超百件,曾称山寨负面事件让其“躺枪”

“王永和豆浆”“永和豆浆王”“尚我佳永和豆浆”……层出不穷的“永和”类门店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

日前,浙江义乌一家假冒“永和豆浆门店”的员工将手臂放入桶内搅拌豆浆,引起了公众热议。

永和豆浆早年发布的声明

5月13日上午,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公司”)公关部部门张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永和公司法务部门已与江东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正在积极配合事件调查。他表示,对于冒用“永和豆浆”商标的行为,永和公司将对涉事门店依法追究。

类似的“李鬼”门店在全国层出不穷,永和公司也频频“叫冤”。

例如,2015年6月5日,永和豆浆官方微博就表示,近日有标题永和豆浆的在新闻上出现,内容中的山寨永和豆浆门店,“频频让永和豆浆躺枪”。

永和公司除了频频发布商标甄别小贴士外,还多次诉诸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5月13日,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永和豆浆”和“注册商标”为关键词检索发现,有155份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122份,二审判决书33份。这些诉讼都是以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永和食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

多份判决书显示,各地的假冒门店经常使用“王永和豆浆”“永和豆浆王”等字样,引起消费者误会进店消费。

在众多假冒“永和豆浆”的门店中,“尚我佳永和豆浆”这一假冒的门店名字出现的次数最为频繁,在裁判文书网上,涉及到“尚我佳永和豆浆”与永和豆浆的商标权纠纷就有45份判决书和26份裁决书。

此外,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还与拥有“永和大王”商标的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打过官司。

北京市高院2018年10月26日的一份二审判决显示,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永和豆浆”商标与快乐蜂公司的引证商标“永和大王”已共存多年,且“弘奇永和”与“永和大王”整体有所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北京市高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

永和豆浆情况进展说明

假冒永和豆浆门店被判15万罚款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全国各地都有个体商户、早餐门店因侵犯永和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当地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其中一份判决书显示,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民治和和豆浆王餐厅(下称“和和豆浆王”)因为在店招门头及餐具上使用“永和豆浆”字样,该侵权商标与注册的第10536544、9862735、5344572、4033258号注册商标中的“永和豆浆”字样相同、字体相似。这四个注册商标于2016年6月27日被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授权原告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奇永和”)使用。

由于被告未经过原告的授权,使用了“永和豆浆”相关的注册商标,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17年5月11日,一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的四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且赔偿原告弘奇永和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总计15万元人民币”的判决。

随后被告“和和豆浆王”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8年2月11日,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要求和和豆浆王立即停止侵害弘奇公司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判决,但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和和豆浆王赔偿弘奇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元的判决。

无独有偶,在湖北武汉,有快餐店个体商户由于在位于武汉火车站出口旁的快餐店,未经授权使用“永和豆浆”注册商标,也被弘奇永和告上法庭,当地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店铺所有者赔偿弘奇永和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150000元。该个体商户并未提出上诉。

永和食品连续多年发动“打假行动”

澎湃新闻查询永和豆浆加盟连锁餐厅网(www.yonho.net.cn)发现,永和公司早在多年前就开始了针对假冒门店的打假行动。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网站提供了永和豆浆在全国各地的门店搜索功能,除此之外,该网站还专门开辟了一个“维权打假”栏目,该栏目提供了在线留言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该功能举报所在城市的“永和豆浆”假冒门店的情况。在该栏目下的“打假行动”子栏目中,永和食品还发布了永和豆浆在2012年,于河南、苏州虎丘、洛阳火车站、张家界和山东省等地开展的打假情况。

而类似本次“李鬼”门店被网络曝光后,永和公司出面澄清其非正规门店的事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

在该网站发布的《正本清源-永和豆浆微博打假之河南篇》一文中提到,2012年4月中旬,一位河南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永和豆浆着火”内容,经过永和豆浆公司调查,最后发现该门店是一家河南当地的山寨永和豆浆门店。该文章最后提到:“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是大陆唯一一家注册‘永和豆浆’商标并具有使用权的企业。消费者只要认清永和豆浆的品牌标识(永和豆宝形象、‘永和豆浆’四个汉字和‘YON HO’英文名称),即可享用到正宗的永和豆浆餐饮服务”。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永和豆浆早在多年前就多次在官方微博发布甄别正宗永和豆浆商标的“小贴士”。

早在2011年,该微博就发布声明表示,永和豆浆的商标为戴草帽的永和娃娃及永和豆浆四个字。在2012年,永和豆浆官方微博更是建立起了“豆宝打假”话题,从2012年2月至11月,陆续有网友反馈发现假冒永和豆浆门店,永和豆浆微博带话题转发进行解释。

2015年6月5日,永和豆浆发布微博表示,近日有标题永和豆浆的在新闻上出现,内容中的山寨永和豆浆门店,“频频让永和豆浆躺枪”,该微博指出,永和豆浆公司所有永和豆浆门店信息均可通过餐饮官网查询。

“永和豆浆”“永和大王”也纠纷不断

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还与拥有“永和大王”商标的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多年来也纠纷不断。

天眼查信息显示,与永和豆浆关联的公司有上海弘奇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高院2018年10月26日的一份二审判决显示,永和公司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答辩表示,“永和豆浆”1985年在台湾创立,1997年进军大陆市场,在上海成立总部。永和公司与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永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等均是“永和豆浆”创始人在海内外设立的关联企业,共同使用“永和豆浆”品牌及相应“永和”商标。

据界面新闻报道,早在2004年2月,快乐蜂公司就以2250万美元正式收购永和大王餐饮集团85%股份,随后又于2007年6月,以600万美元收购了永和大王剩余15%的股份,完成了100%收购永和大王的目标。

天眼查信息显示,快乐蜂(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Tony Tan Caktiong,注册资本为4318.362万美元,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工商局,曾用名“上海春律餐饮有限公司”。

前述北京市高院判决显示,快乐蜂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就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请求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快乐蜂公司提交的获奖证明、宣传证据等可以证明其“永和大王”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永和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关联企业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对“永和”及商标较早进行了注册,并对“永和”、“永和豆浆”商标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使用,其商标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形成了稳定的市场。鉴于“永和豆浆”商标与快乐蜂公司的引证商标“永和大王”已共存多年,二者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且本案诉争商标“弘奇永和”与引证商标一、二“永和大王”整体有所区别,共存使用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不会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判决驳回快乐蜂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终,北京市高院驳回快乐蜂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用户评论


为爱放弃

刚想开一家永和豆浆店啊,打电话问问具体流程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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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心口难开

要开早餐店铺,永和豆浆这品牌太有知名度了,就是不知道加盟条件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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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

我想了解一下永和豆浆加盟费多少钱?可以接受的人才跟我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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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吟凤

我住在永和附近,看到他们店生意很好想试试能不能加盟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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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月流沐@

最近市场对早餐行业需求很大,想开一家永和豆浆店看看赚钱不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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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朽暖栀

听说永和豆浆的配方很有特色,加盟的人很多。想知道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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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从了良

我已经收集了一些加盟商资料,现在在电话交流阶段联系永和豆浆官方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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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海棠暮

想创业,感觉永和豆浆是一个比较稳定的选择,打电话问问具体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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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笑!

我有一些朋友是永和豆浆的加盟商,他们说利润还不错。我去咨询一下他们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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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叶子

我想了解永和豆浆在不同地区的扩张计划,看看未来发展前景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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慑人的傲气

如果加盟永和豆浆需要什么条件呢?我可以满足吗?这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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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候

想问问永和豆浆的培训体系是什么样的,还有后期的管理支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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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淘你心窝

我已经准备好了资金,现在就开始联系永和豆浆官网,了解加盟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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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走i

听说永和豆浆可以提供店面选址指导,帮我省去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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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的余温

想开一家永和豆浆店在附近招募员工,现在就开始打电话咨询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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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酒浓

我现在正在收集永和豆浆的加盟资料,等电话联络之后再仔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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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心劫

永和豆浆的价格体系怎么样?我希望他们的价格符合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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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从于你

想了解一下永和豆浆的品牌宣传策划是什么样的,他们会提供哪些推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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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汉

加盟永和豆浆需要签什么合同?我需要仔细研究一下条款内容!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败

我想咨询下永和豆浆对加盟商的售后服务支持力度怎么样?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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